“滴滴打车”再遭起诉 律师称更名成本高于和解
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将“滴滴”打车运营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睿驰公司认为,小桔科技擅自使用“滴滴”商标、且其服务项目与自己商标核定的服务相近,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商标权。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在进行进一步审理。 据广州睿驰公司诉称,其公司拥有第38类第11122098号“嘀嘀”和第11282313号“滴滴”商标、第35类第11122065号“滴滴”商标。小桔公司通过软件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字样为“嘀嘀打车”、“滴滴打车”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软件界面等处显著标注“嘀嘀”、“滴滴”字样,该服务包含“基于网络的信息传送、全球网络用户打车服务、语音通讯服务、出租车司机商业管理”等,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或近似。 更名成本高于和解 央广网科技第一时间致电滴滴打车相关人士,对方称由于此案件已经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滴滴打车相信法院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实事求是的判决。 目前滴滴打车软件所在公司申请了第9类的“嘀嘀打车”和“滴滴打车”两个商标。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对央广网科技表示,商标分为好几十类,商品和服务只能选择某几个类别去使用,第9类的“滴滴打车”虽然是核心类别,还远运不够,其他好多类别没有注册。比如第16类的地图、第38类的信息传送、第42类的计算机更新等。而广州睿驰公司在第35类和第38类提出商标侵权,其中第35类的商业组织管理和滴滴打车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是第38类,法院的判罚会对滴滴打车不利 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在进一步审理中,再次被指侵权,滴滴打车会否二次更名?赵占领对央广网科技表示,滴滴打车在品牌的打造付出很大的代价,花费很长时间,一旦改名将造成重大影响,所以滴滴打车不一定改名字。 赵占领还向央广网科技表示,双方最好的方式是进行和解,滴滴打车可采取两种策略,第一是支付一部分商标使用费,第二是直接花钱把商标买过来。不过也不排除双方协调失败,因为心理预期不一样,广州睿驰公司要的赔偿的数额可能会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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