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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铁法务:加强与政府合作共同严打网络盗版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30 10:5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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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百度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问题,在近日召开的“《著作权法》修改——如何从制度上杜绝百度盗版问题”研讨会上,30余名业界学者围绕百度文库与作家维权纠纷展开探讨,共同点评版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缺位。其中,磨铁公司法务车园园认为,在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的同时,也应加强版权方与政府部门合作,共同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保障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作品复制简单、成本低廉,致使大量网络侵权盗版问题连续不断。眼下,包括魔铁在内的版权方已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审查监督,但收效甚微。“网络服务商在接到在接到版权方的通知后,并不会立刻处理,删除盗版内容,反而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周期甚至持续数月之久,且问题还会反复出现。”车园园无奈的表示,《著作权法》修订时,应该对盗版行为做出一个明确的界定。

  盗版书古已有之,但是无论如何,盗版的实体书总归还有印刷和销售的成本,扩散的范围也有限;然而依赖电子书时代所赐,书的“盗版”成本趋近于零。车园园表示,不买纸书的人可以买电子书,但类似于百度文库这样的平台,提供的电子书均免费,严重侵害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难以弥补。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版权方维权却十分困难。车园园认为,这既有法律的困惑也有实际操作的问题。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第一,按照实际损失赔偿。第二,实际损失举证不了的,拿不出证据,就按照侵权人的非法获利进行赔偿。事实上,版权方实际损失、侵权人非法所得两者都实难举证,最后往往是法定赔偿,而赔偿金额又远低于维权成本。

  对于著作人而言,他们多不愿意去维权,甚至没有维权想法。车园园介绍,在处理侵权的过程中,作家需要花很多精力,但所得和付出完全不成正比,他们更愿意将宝贵的时间用于创作,而不是把精力用来和侵权网站打官司上。如果公司代表作家维权的话,也会遇到很多困难。

  《著作权法》是个平衡法律,不仅只维护版权方的法律,但正所谓有了作者才有了版权,才有了创造经济效益这种文化的可能性。所以,车园园建议,在对《著作权法》修改时,可将作者的权利适当高于网络营销。当然,加强与政府合作、共同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也至关重要,这样才能更好地平衡网络服务商与版权方的利益。

关键词:网络盗版,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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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上方网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