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数码频道>>焦点资讯

首经贸周平:平台优势不应成为百度盗版捷径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30 17:00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主题为“《著作权法》修改——如何从制度上杜绝百度盗版”的反盗版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和北京市大兴区出版物反盗版协会联合举办,旨在结合《著作权法》的修改,探讨如何杜绝百度盗版问题。会上,首都经贸大学副教授周平发表观点称,作为网络信息服务商,百度在获取作品资源上有平台优势,但是百度不应该利用这种优势为自己搭建盗版捷径,他建议从技术层面加强对百度侵权的举证力度,以遏制其盗版现象。

  正如周平教授所言,作为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平台,百度在获取盗版资源及传播盗版上均具备天然的便利条件,几乎无需成本。而盗版带来的经济效益又十分可观。因此,在低成本、高收益,相关法律法规又尚不健全的现状下,百度盗版现象虽然屡遭诉讼,却屡禁不止。

  百度侵权现象最早引起公众关注是在2010年,22名网络作家联合对百度发出声讨,控诉百度文库私自上传多位作家作品,严重侵害作家著作权益。然而,这次声讨并未遏止百度的侵权行为。次年,50位国内知名作家又集体发文征讨百度侵权,并称百度已堕落成窃贼公司。

  百度的盗版侵权行为不止于伤害作家群体的利益,其私自上传出版物的行为也给出版社带来严重损失。就在今年3月,中国青年出版社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在北京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百度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判决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人民币40万元。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殊性,制裁和约束网络盗版行为难以实现一步到位,无论是健全法律监管,还是提高商业道德,都需要一定的过程。并且,由于百度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基于信息传播而运作,而这种运作模式本身与侵权行为就容易出现难于厘清的摩擦。因此将反盗版的希望过多寄托于百度自身也不切实际。针对这一问题,周平建议,在往后举证百度盗版侵权行为时,最好能加强技术层面的举证力度,以技术硬指标来约束和遏制盗版行为。

关键词:首经贸,百度,侵权,平台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上方网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