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起诉搜狐商业诋毁 要求赔偿100万元
在搜狐对今日头条提起诉讼,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后,今日头条日前也展开反击,将搜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9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今日头条认为,“今日头条”产品是否存在侵权,是一个法律上尚未界定的问题,搜狐公司在司法机关判决之前,断然宣称字节公司侵权,且以侮辱、贬损的言辞评价字节公司。搜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字节公司名誉权,严重损害字节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此前,搜狐举办发布会指出,今日头条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第二种是“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新闻页面,在其移动端软件页面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和评论内容。 在这场搜狐对今日头条的版权起诉中,今日头条有明显软肋——未与搜狐正式签署任何版权协议,其使用搜狐内容面临侵权,行业有人将今日头条定义为文字领域的快播。 海淀法院微博消息全文如下: 因认为搜狐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及经营的网站上称“今日头条”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今日头条”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开发者、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公司)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今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字节公司诉称,其为“今日头条”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开发者、经营者,被告搜狐公司是“搜狐新闻”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经营者。2014年6月24日,搜狐公司召开名为“捍卫版权、盗此为止,移动媒体反盗版行动发布会”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对字节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搜狐网总编辑在发布会上声称“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就是内容提供商”“是把精品店里内容搬进了自家超市”“今日头条盗取了内容,盗取了搜狐的利益,为自己输送利益”等。搜狐公司将上诉发布会内容以新闻形式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以专题形式集中刊载,试图营造“今日头条”是盗版者的形象。 字节公司认为,其经营的“今日头条”产品是否存在侵权,是一个法律上尚未界定的问题,搜狐公司在司法机关判决之前,断然宣称字节公司侵权,且以侮辱、贬损的言辞评价字节公司。搜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字节公司名誉权,严重损害字节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给字节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的作法究竟违不违法 关于“今日头条”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的媒体炒作,已经沸沸扬扬地进行了一个多月。虽然主流媒体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出来的立场和观点基本一致,但事实上,这一事件所涉及的问题并非如主流媒体在过去的一个月所说的那样简单。“【详细】 国家版权局已对“今日头条”网立案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此次“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引发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大权利人对此也高度关注。【详细】 今日头条案例不止一家 新媒体投资绕不开版权难题 资讯类手机APP今日头条近日备受媒体关注。一方面是获得1亿美元的C轮融资,此次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新浪微博跟投,融资之后的今日头条估值超过5亿美元;另一方面,今日头条却因涉嫌侵犯多家媒体著作权而被媒体指责。【详细】 今日头条发官方声明反击搜狐希 望能有良性竞争 6月24日,搜狐召开了媒体反盗版行动发布会。搜狐认为,今日头条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的内容,并采用“深度链接“的形式展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侵犯了著作权。因此,搜狐宣布将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据了解,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目前已正式受理该诉讼。【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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