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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独资公司”飞科电器冲刺IPO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李媛 2014-06-26 1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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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飞利浦起诉专利侵权

  冲刺上市的前夜,飞科电器还有一桩专利官司悬而未决。

  2012年8月,飞利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飞科有限、浙江飞科及公司经销商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原告95190642.9号发明专利。

  飞利浦要求,浙江飞科和飞科有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发明专利,停止制造、销售(包括出口)、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的剃须刀产品,并销毁专门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要求深圳市新发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发明专利的剃须刀产品。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31日,案件仍在审理之中。飞科电器称,一旦公司在本案中败诉,皇家菲利浦的上述诉讼请求可能会被法院支持,公司将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研发投入“吝啬”不达标

  专利纠纷从侧面反映了飞科电器研发的不足。

  查阅招股书可以发现,2011到2013年,飞科电器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33.46万元、1267.87万元和1568.56万元,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4.88亿元、16.92亿元和20.72亿元,三年来,飞科电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均不足1%。

  相比同行,其研发费用占比低更加明显。2013年年报显示,九阳股份研发投入为1.7亿元,占当期营收的3.19%,这个比例是飞科电器的三倍。据媒体报道,飞科电器的主要竞争对手飞利浦,2013年的研发投入为17亿欧元,占营收的7.29%,占比几乎是飞科电器的十倍。

  工信部曾出台《关于加快中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其中要求2015年国内家电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提高到3%。对比来看,飞科电器的研发投入占比尚未“达标”。

  在研发上“吝啬”,在广告宣传上却出手大方。招股书显示,2011到2013年,其广告、促销及展览宣传费用累计5561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0.59%。

  飞科电器表示,上市后募投资金一部分将用于广告、市场推广等营销方面的加大投入。

  拳头产品外包超七成

  飞科电器的生产环节实行自主生产和外包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近几年飞科电器业绩增长很快,2012、201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3.69%和22.50%,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5.29%和49.11%。

  在飞科傲人的业绩中,它的两大拳头产品电动剃须刀及电吹风功不可没。数据显示,这两类产品合计占公司2011-2013营收比重分别达到了91.54%、91.10%和90.98%,占各期毛利总额比重也分别高达93.38%、92.93%和92.81%。

  被飞科视作生存之本的这两大产品,却面临外包比例过高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飞科电动剃须刀外包生产数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71.04%、81.12%和78.66%,电吹风外包生产数量占比分别为32.17%、71.19%和79.47%。2013年,公司向前五大外包厂家的采购金额占外包采购总额的比重超过90%。

  “如果外包厂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的供应和销售将会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有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下降50%以上或者亏损。”招股说明书中称,由于无法完全控制外包厂家,外包厂家的一切生产、经营风险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飞科方面承担风险。

  有分析人士称,企业产品外包比例较大是一种危险状态,一方面,企业对产品工艺质量控制较低,另一方面,公司缺乏上游产业链,一旦供应链出现问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断货。此外,过于依赖外包,还将制约飞科电器工业设计能力、品牌号召力的提升。

关键词:电器,飞利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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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